关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《天津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》的通知,旨在指导天津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和管理工作。以下是文章的主要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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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做好天津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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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范围:石化、化工、油气开采、航空、有色、钢铁、机械设备制造、农副食品加工、电子设备制造、食品饮料、医药制造、矿山、橡胶和塑料制品、烟草制造、家具制造、纺织、印刷、建材、造纸和纸制品、货运港口、水上货物运输、航空货物运输等行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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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放量标准:年温室气体排放量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企业(不含已纳入全国碳市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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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出条件:因解散、关停、迁出本市等原因不再从事纳入行业生产经营活动,或经核查上两个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均未达到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,或转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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